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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团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08-07-14 11:17:16   
     
     

    为深入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团代会和市第十七次团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团组织建设,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对全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队伍及青年分布状况进行一次全面集中的调查,摸清底数,查找漏洞,总结规律,发现典型。为使调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调查数据更加翔实、富有针对性,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普查时间
        全市团情普查的截止时点为2008年6月30日,普查时间期限为7月18日至8月18日,8月18日至25日为全市总结、分析、提炼阶段。
        二、普查对象及范围
        1、普查对象:市内所有团员、各级团组织、各级团的专兼职干部;市内14-35周岁青年的有关情况。
        2、普查范围: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普通、民办、成人、高职)、中学(初中、高中、中专、民办学校)、“两新”组织。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全市团情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1、普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进度,由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相应层级团组织)团组织逐级落实和实施。
        2、普查以填报基础数据表格、填写问卷、召开座谈会、个案访谈为基本形式;以专兼职团干部为基本力量,以大学生志愿者为有效补充力量。
        3、普查以乡镇团委(街道及相应层级团组织)为基本统计单位,通过县级团组织统一发放统计表格,乡镇级团委调查摸底、准确填写,县级团委进行汇总分析。要安排专门力量,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作用,把统计工作延伸至村、社区等基层组织。
        4、县级团委要合理组织乡镇等基层单位准确填写各种表格和问卷,并根据任务分解情况召开以基层团组织建设为主题的座谈会和个案访谈。
        5、普查以县级团委为综合汇总单位,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领导、督促好本单位(系统)的普查,并集中向团市委上报各种调查结果。
        四、各级团委职责分解
        (一)县级团委
        1、团县(市区)委:根据团市委的部署,制定普查方案,召开动员会,组织乡镇(街道,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属学校等相应层级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准确地填写各种表格。科学划分统计单元,实现统计工作的无缝隙覆盖。对非公有制企业、民办学校等新经济社会组织所属的青年、团员、团组织状况进行重点调查,对规模较大的单位逐一登记,为跟进抓好团的建设打好基础;对团组织不健全,无人进行统计的单位,直接派员在单位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开展调查。对游离于传统组织体系之外的青年、团员进行有效联系,纳入统计范围,弥补以往团员团组织统计的不足。其中对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从业人员在50至100人且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在校学生50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要进行重点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填写问卷、进行个案访谈。在普查期间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普查结束后进行数据汇总和情况汇报。对于普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经验可形成调研报告及时上报团市委。
        2、市直大中专院校,大企业团委:负责本单位普查的部署和具体实施,进行数据汇总。
        3、市直机关团工委:负责对所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统一部署、检查和督促,进行数据汇总。
        (二)乡镇级(街道及相应层级)团委
    组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分类填写统计表格,汇总后报县级团组织。
        五、大学生团情普查志愿者的组织、招募和任务
        结合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在潍坊学院招募大学生团情普查志愿者36名,赴各县(市、区)参与普查工作。每县(市、区)安排3名志愿者,纳入团县(市、区)委的普查力量,接受团县(市、区)委的领导。由团市委统一培训后,7月17日前安排志愿者到各县(市区)报到,参与普查工作。对于普查力量仍然不足的县(市区),可在当地自行招募大学生团情普查志愿者,充实力普查力量,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普查的内容安排
        (一)基础数据表格
        团县(市、区)委(F类1-4表):部署乡镇级(街道及相应层级)团委分别填写《乡镇(街道)团情普查表》、《县级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团情普查表》、《县级直属大中专学校团情普查表》,汇总形成《各县(市、区)团情普查表》。同时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团组织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各类表格需由填报单位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逐级汇总上报。F-1,县(市区)团委班子基本信息采集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团组织建设情况调查问卷》,由团县(市区)委盖章后上报。
        (二)有关专题调研
        在完成基础数据统计的基础上,以县级团委为单位开展基层团组织设置模式的探索与创新专题调研。(各县调研领域名单附后)
    县级团委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进行个案访谈等多种形式,围绕专题开展针对性调研。主要要求有:
        1、召开由不同层面、领域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参加的座谈会不少于3次,增加调研的深度。
        2、回收有效调查问卷不少于25份,扩大调研的广度。
        3、安排针对不同层面、领域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的个案访谈不少于3个,形成访谈记录,增强调研的针对性。
        最后,要撰写有数据、有分析、有思考、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并附个案材料。个案材料要力求鲜活、生动,增强调研报告的说服力。团市委在整个普查期间将根据普查进度对各个领域调研情况进行督查,抽调部分县(市区)召开座谈会、进行个案访谈。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逐级成立工作机构,团的主要负责同志靠上亲自抓。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加强调度。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
        2、完善机制,稳步推进。普查工作历时长、范围广、涉及人员多,要在经费支持、人员保障方面进行统筹规划。要建立监督机制,普查期间,团市委将对各市进行抽样调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县级团委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基础数据采集过程的检查监督。要建立奖励机制,普查结束后,团市委将择优向团省委推荐。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要科学划分统计单位,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做到调查网络全覆盖。要在面上调查的基础上,对非公有制企业、民办学校等新经济社会组织进行重点调查,真正做到点面结合,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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