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团委,驻潍大中专院校团委,鸢都义工,潍坊义工,雷锋车队: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步入关键时期、冲刺阶段。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市志愿者协会决定于6月20日至7月10日,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集中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开展志愿服务,共创文明城市
二、活动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商场及各类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创城氛围的营造是此次志愿服务行动的重中之重,要首先抓好。
2、开展清洁潍坊、美化家园活动。组织志愿者到“三河两岸”、汽车站、社区、交通主干道两侧、公园、广场等市区重点部位,清理垃圾,浇灌花草树木,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
3、开展文明劝导。组织志愿者成立文明劝导队,到社区、城市交通要道、公园、广场、商场等地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集中行动”时,既要注重开展集中性的较大活动,更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小型、分散活动的组织上,可以动员多支志愿者队伍(每支10人左右为宜),定期到各相关场所开展服务。要在20天集中行动期间,做到每天都有志愿队伍开展宣传、劝导、美化等活动;要精心调配志愿队伍,切实做到志愿服务队伍、志愿服务内容、领域、志愿服务具体时间明确,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集中行动”作为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集中行动”时要及时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增强志愿者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3、注意反馈,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并特别注重活动的可行性、创新性,不折不扣地把此项集中行动落实好。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请上报团市委宣传部;邮箱:wftswxcb@163.com,电话:8789172。
共 青 团 潍 坊 市 委
潍 坊 市 志 愿 者 协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