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团(工)委:
近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推进团建创新,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不断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逐步形成了县级团委、基层团委、基层团支部三级团组织联合创优、整体联动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在全市广大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团市委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含“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和“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含“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申报条件
根据差额评选的要求,“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和“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按照表彰总数与申报名额的适当比例确定申报名额。“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名额分配为每个县市区团委申报3-5个,每个市直团工委申报1个;“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名额分配为每个县市区团委申报2-3个,市直各团工委申报1个。
“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须从2006、2007年“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择优申报。“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须从近年来工作成绩突出、作用发挥显著、自身建设扎实的基层团支部(总支)中择优申报。“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和“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由县级团委从“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和“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数量各不超过1个。申报“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和“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时,应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等团组织的适当比例,并应有适当数量的“两新”组织团组织。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和“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均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名单均应排序,申报标兵的,在相应申报表的“备注”栏内注明“标兵”字样。“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材料主要反映其班子建设、组织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均需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一份。各县市区团委请务于2008年4月24日前报送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辛建芹;联系电话:8789172;电子邮箱:wftswzzb@sina.com)。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和“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是进一步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促进县级团委、基层团委、基层团支部三级联创,形成基层团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团工委要予以高度重视,在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并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各单位在申报工作中要做到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真正把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团组织推荐上来。通过评选表彰,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全市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附:1、/Files/“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doc
2、/Files/“潍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