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团(工)委,各县(市、区)规划局、市政管理局、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生态文明,强化生态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市规划局、潍坊市市政管理局、潍坊市林业局决定
在全市开展
“青春绿鸢都,捐植纪念树”集中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植一片绿色
共建和谐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08
年
3月—
4月
三、活动内容
为满足不同青年群体的需要,根据地域情况捐植青年和谐林、大学生林、
18岁成人纪念林、红领巾林、杰出青年纪念林、绿色奥运林、和谐家庭林、青年文明号纪念林、新婚纪念林和爱心纪念林等
10个纪念林,精心栽植,跟踪管护,并定期组织捐植者开展回访、护绿活动。捐植者可选择不同的纪念林区分个人、家庭或集体参加活动。
(一)捐植“纪念树”
(
1)捐植个人纪念树:凡有志于公益环保事业的团员青年,大、中、小学生,企事业单位青年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捐植活动,捐款数额多少不限。凡个人捐植数额超过
50元的,将颁发捐植证书,并可参与植树活动,挂牌认养一株纪念树。
(
2)捐植和谐家庭纪念树:以家庭为单位报名,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捐植,每个家庭捐植三棵树,捐植数额超过
200元的,将颁发捐植证书,并可参与植树活动,挂牌认养所植树木。
(二)捐植“纪念林”
(
1)集体捐植纪念林:捐款
5000元以上的单位或集体,可为其单独划片,对所认植的成林树木冠名,竖立永久标志,使其成为可以长期开展活动的环保基地。
(
2)青少年捐植纪念林: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在少先队活动日,“五四青年节”,
18岁成人仪式,青年新婚,杰出青年表彰,重大青少年会议召开等时机,分别栽植青年和谐林、大学生林、
18岁成人纪念林、红领巾林、杰出青年纪念林、绿色奥运林、和谐家庭林、青年文明号纪念林、新婚纪念林和爱心纪念林等主题纪念林,并划片管理。
四、相关要求
1
、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青春绿鸢都,捐植纪念树”集中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全民植树的热潮。
2
、各级规划、市政建设、林业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
“青春绿鸢都,捐植纪念树”集中活动提供良好的工作支撑和实践平台,开辟供青少年开展捐植活动的场所,并做好青少年纪念树、纪念林的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
3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认真组织,落实责任、精心筹划,于
3月
10日前将捐植人员名单、捐植费和捐植项目报团市委工农部。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
8789173,联系地点: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
99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
327室。
4
、捐植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移交规划、市政、林业等相关部门用于全市植树造林公益事业。
附件:
潍坊市“青春绿鸢都,捐植纪念树”集中活动领导小组名单/Files/名单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