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坚持以规范化管理为总抓手,以全面构建和谐法院为目标,以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改革为动力,整体工作实现了健康持续发展,先后获得了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60多项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及综合考核中位居前列。全院整体工作的发展,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潍城区法院少年审判合议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区级青年文明号”,两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省少年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和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该庭法官所制作的少年审判裁判文书,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刑事类二等奖。2006年,经省市法院指定并批准,全省首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审判庭在潍城区法院挂牌成立,管辖潍坊四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一、以机构设置为基础,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多年来,潍城法院党组始终把少年犯罪的审判与预防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来抓,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法院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切实抓实抓好。特别是2003年以来,通过深入开展以规范审判管理、规范队伍管理、规范行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管理年”活动,优化了资源配置,创新了管理理念,完善了工作职责,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开展,也加快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和调度。选派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女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少年审判工作。并从区教委、妇联、团委、工会、学校、居委会等单位选任政治素质高、知识面广、社会经验丰富,且关心热爱青少年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对其进行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后,作为少年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并配有一名专职书记员,保证了人员配备到位。同时,对少年审判工作从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拨出专款建立了标准化的“圆桌式”审判法庭,配备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等设备,购置了少年犯档案专柜,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不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注重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高效,结合少年刑事审判的特点和维权工作的实际需要,坚持边探索、边完善的原则,围绕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先后制定了《潍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工作细则》、《关于圆桌审判的实施办法》、《少年刑事审判庭回访帮教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使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立足于增强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起了“一档五簿”制度,“一档”即少年犯基本情况档案,“五簿”为立案登记簿、缓管免登记簿、回访考察登记簿、跟踪帮教登记簿、法律宣传教育登记簿;进一步严格了审判纪律,建立起了少年刑事审判“五必须”的工作制度:即必须严格依法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必须提出司法建议,必须有跟踪帮教措施,必须有回访、考察、安置等情况的记载。为确保该制度的落实,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将青少年维权工作纳入到法院队伍分类管理教育考核之中,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保证了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收到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