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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1日
,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在市级综合办公大楼召开。潍坊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本跃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潍坊市政府顾问、党组成员、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黄潍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杜士忠,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教育局总督学徐友礼,团市委副书记张振城等同志出席会议,团市委副书记李强同志主持会议。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综治办主任、团委书记,市直各团
(工
)委书记以及“
12355”青少年维权执法联动单位、“
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服务合作单位、市第二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负责人共
1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是总结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表彰优秀单位,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李本跃同志在讲话中总结了
2007年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对
2008年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讲了几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平安潍坊”、“和谐潍坊”的必然要求。二是突出重点,开拓创新,不断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切实提高全社会责任意识,大力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推动工作创新,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预防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完善考核奖励机制,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一级一级抓落实,一级一级抓成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会上,隆重表彰了潍坊市第二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为首批“
12355”青少年维权执法联动单位、“
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服务合作单位授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3个成员单位作了典型发言;
团市委副书记张振城同志作了《关于我市
2007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暨
2008年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