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五日)
一
三三制政权的实质是民主
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原则,为我党中央所提出的真实政策,已取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尤应为全党同志所奉行。因为这种政权表现为几个革命阶级对汉奸、亲日派、反动派的联合专政,既能合乎统一战线原则,团结大多数以与日寇、汉奸、亲日派、反动派进行斗争,又能保证由共产党员与进步势力结合起来的优势,所以这不仅是今天敌后抗战的最好政权形式,而且是将来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所应采取的政权形式。
三三制政权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第一,在组织形式上,无论行政机关或民意机关,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或少于三分之一,进步势力占三分之一,中间势力占三分之一。在民意机关中,还可吸收少数右派分子参加。同时因为村是政权的基础,村长一级的共产党员,可以多于三分之一,但必须以村代表会、村工作人员中党员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以为调剂。
第二,在政策性质上,必须照顾一切抗日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即照顾这一阶级,还要照顾那一阶级,必须放在争取多数,反对少数的基础上。对各个抗日党派都要保障其合法存在的自由权利。
第三,既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既是在政权中有各个抗日阶级抗日党派的代表参加,就必然在政权中反映出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政治立场、不同党派阶级的民主政治的斗争。我们不但不惧怕这种民主政治斗争,而且要发展这样的民主政治斗争,因为它对于我们是有利无害的。
第四,既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就必然产生政权中的优势问题。我党必须要掌握这种优势,所以产生了我党对政权的领导问题。优势从何而得?一方面从组织成分上去取得,这在三三制原则本身是包含着的;但更基本的是从民主政治斗争中去取得,即是说,主要从依靠于我党主张的正确,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所拥护、所信赖的政治声望中去取得。确切地说,党的优势不仅在于政权中的适当数量,主要在于群众的拥护。民主政治斗争可以使党的主张更加接近群众,可以使群众从自己的政治经验中更加信仰我党。所以,只有民主政治斗争,才能使我党取得真正的优势。
由此可见,三三制政权的实质是民主问题。党在领导政权工作时,必须贯彻民主的精神。否则,即使你努力保证了党员不超过三分之一,也还是表现着对三三制的怠工。
二
反对“以党治国”的观念假如说中国是一个半封建的缺乏民主的国家,则反映到党内的是:共产党员一般缺乏民主的习惯,缺乏民主政治斗争的常识与锻炼。
假如说西欧共产党带有若干社会民主党的不良传统,则中国党或多或少带有一些国民党的不良传统。某些同志的“以党治国”的观念,就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
党提出三三制的政策之后,在我们晋冀豫区,曾遭受到党内一部分人的抵抗,这也是忽视民主和“以党治国”的观念在作怪。最近虽有不少转变,但彻底纠正这
种错误观念,还需要一个教育与斗争的过程。
几年来,“以党治国”的思想曾经统治了某些区域,甚至有些区域的领导同志还长期存在着这种顽固的思想。它所造成的恶果也不小,主要表现为:第一,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优势,以为党员包办就是绝对优势,不了解真正的优势要表现在群众拥护上。把优势建筑在权力上是靠不住的。“一二九”北平学生运动时,宋哲元用了自己的权力——军队、监狱、警察、大刀、水龙去对付革命的学生,试问我们能说当时的优势是在宋哲元手上吗?这当然是说不通的。过去我们有些高唱优势的同志,认为共产党员占多数了,天下是我们的了,因而可以为所欲为了,于是许多过左的错误由之而生,中间分子对我不满,进步分子非常不安。第二,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随便改变上级政府法令;不经过行政手续,随便调动在政权中工作的干部;有些地方没有党的通知,政府法令行不通,形成政权系统中的混乱现象。甚有把“党权高于一切”发展成为“党员高于一切”者,党员可以为非作歹,党员犯法可以宽恕。其结果怎样呢?结果非党干部称党为“最高当局”(这是最严酷的讽刺,不幸竟有人闻之沾沾自喜!),有的消极不敢讲话,有的脱离我们以至反对我们,进步分子则反为我忧虑。结果群众认为政府是不中用的,一切要决定于共产党。于是要钱的是共产党,要粮的是共产党,政府一切法令都是共产党的法令,政府一切错误都是共产党的错误,政府没有威信,党也脱离了群众。这实在是最大的蠢笨!结果党的各级指导机关日趋麻木,不细心地去研究政策,忙于事务上的干涉政权,放松了政治领导。结果党员“因党而骄”,在政权中工作的党员自高自大,
盛气凌人,自以为是,看不起非党员,自己可以不守法,不遵守政权的纪律和秩序。甚有少数党员自成一帮,消极怠工,贪污腐化,互相包庇。于是投机分子混入党内,从各方面来破坏党。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是吃了不少
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