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文昊,男,33岁,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昌邑市公安局饮马派出所副所长。从警10年来,他牢记职责,无私奉献,用为人民服务的一腔热忱,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真正含义,以自已的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行为标准和价值追求,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嘉奖5次,先后被省公安厅、潍坊市公安局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岗位练兵标兵、潍坊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他的主要事迹是:

王文昊,男,33岁,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昌邑市公安局饮马派出所副所长。从警10年来,他牢记职责,无私奉献,用为人民服务的一腔热忱,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真正含义,以自已的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行为标准和价值追求,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嘉奖5次,先后被省公安厅、潍坊市公安局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岗位练兵标兵、潍坊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他的主要事迹是:
一、爱岗位,勤钻研,练就一流本领
在入警之前,王文昊是一名工人,对公安业务和法律知识非常陌生。入警后,他深知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想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干出一番事业,仅靠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业务技能。于是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公安机关的业务能手。他找来有关书籍随身携带,工作之余挤出点滴时间刻苦研读,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天道酬勤,几分耕耘,几分收获。就这样,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和代价,靠着挤出的一点一滴时间,凭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硬是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从公安工作“门外汉”成长为“行家里手”。知识的不断积累,为他得心应手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10年来,他处理的案件在市局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全部达到优秀等次,没有引发一起上访、投诉案件,多次被市局评为“执法标兵”。同时,也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认可,作为单位的兼职法制员,他将自己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对单位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严格把关,使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得到了提高。在工作中遇到办案程序、法律等方面的难题,同志们都愿意与王文昊联系,共同研究探讨,听取他的意见。“人家有的,我们有精品;人家没有的,我们要创新”。王文昊不仅在工作上是行家里手,还是信息化建设的弄潮儿。他率先在公安内网上建立了单位的信息网页,利用业余时间加强管理和维护,点击率超过两万次,对宣传单位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狠打击,严防范,勇作忠诚卫士
从入警第一天起,王文昊十年如一日,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时刻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付出的是心血和汗水,唯一收获的是破案后的那种痛快淋漓。饮马镇纺织企业、开矿业数量多、规模大,外来务工人员多,流窜犯罪相对突出。为有效打击违法犯罪,王文昊牢固树立“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工作理念,认真分析研究辖区发案规律特点,与同志们一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打击整治行动。2008年以来,共参与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9名,破获刑事案件103起,查处治安案件135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2008年6月19日,王文昊带领民警通过架网守候,将潜逃2年之久的盗窃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打掉了一颗危害社会的毒瘤,消除了治安隐患。同时,他还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组织民警不断加大治安巡逻力度。2008年7月6日凌晨,王文昊带队巡逻至济青高速路口时,发现3名男子驾驶外地出租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盘查,发现一名男子身上持有类似毒品的不明物品,立即将3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从而摧毁了一个3人贩毒团伙,缴获甲基苯丙胺11.52克。“社会稳不稳,关键看农村”。工作中,王文昊同志始终把调处各类民事纠纷作为维护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对因邻里纠纷、宅基地、地界边缘等引发的纠纷案件,都认真调查取证,区别情况,因人而教,有效地防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08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案件360余起,及时消除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下基层,系群众